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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稿的基本要求

作者: 时间:2013-06-25 点击数:

(1) 书稿内容应科学、严谨,所采用的资料、数据必须准确可靠;要注意保护国家机密,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;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,不得有与我国现行政策和法律相抵触的内容或提法。

(2) 著作稿要求读者对象明确,主题突出,题材取舍详简适中,论述结构合理、清楚,层次分明 (层次不宜过多 );文字通顺、简明、精练,无逻辑性错误;写作注意遵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最新标准。

(3) 翻译稿应忠实于原著,无错译、漏译。译稿目录及层次一般参照原书,但译稿中的标点符号、数字用法一律采用我国国家标准,不沿袭原文。

(4) 两人以上合作的作品,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享。作者对自创部分可单独享有著作权,但不得侵犯合作作品的整体著作权。不得剽窃、抄袭他人著作,引用他人的资料、数据、图表,应以脚注或参考文献形式列出。

(5) 书稿必须符合“齐、清、定”要求,即书稿组成部分齐全;稿面整齐,书写清楚,标注明确、易辨;文字、图表、标点、内容已确定,无须再作大量增删和修改。书稿电子文档应符合技术要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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